
12月15日,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中國廣播電視協會“春晚獎”和“蘭花獎”頒獎儀式的現場,中廣協電視文藝工作委員會在大會第一個環節,向到場的近400家電視臺發出聲明文件:強烈譴責郭德綱的過分言行,并強烈要求郭德綱向北京廣播電視臺以及王曉東臺長和家人道歉。據了解,此份聲明是由北京電視臺請求發出的。
郭德綱與北京電視臺的是是非非像一出泡沫劇。在2010年8月,郭德綱因為縱容弟子毆打北京電視臺記者并發侮辱北京電視臺及其記者的言論,曾受到社會輿論譴責。前不久,郭德綱又因為含沙射影侮辱已故的北京廣播電視臺臺長王曉東,最終飽受質疑。
不可否認,郭德綱在“德”上的確存在一些欠缺,但媒體動輒就是封殺、抵制甚至聯合抵制,的確是值得商榷。畢竟,媒體作為社會公器其權力要慎用。
一直以來,網友對郭德綱影射事件,一直站在北京電視臺這邊,但北京電視臺此招一出,卻有網友表示,要不要封殺,要多聽聽觀眾的意見。輿論的反轉,源于“過猶不及”的道理。如果真要覺得郭德綱做了什么過分的事情,應走法律渠道,用法律主張相關的權利。在一個文明的法治社會,依靠法律、相信法律、信仰法律才是社會的共識。如果郭德綱的行為的確逾越了道德底線對他人權益造成傷害,相信法律自會給出一個公斷。而如果僅僅是言論方面的事情,那如今這種“聯合抵制”的行為,同樣會帶上打擊報復之嫌。
抵制或封殺行為應該謹慎。否則,百家爭鳴、百花齊放豈不成了空話?
要不要封殺,要多聽聽觀眾的意見。輿論的反轉,源于“過猶不及”的道理
楊燕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