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久前閉幕的云南省紀委九屆四次全會上,8位州、市委書記和省直部門的“一把手”向省紀委委員進行公開述廉,接受評議和質詢,具有極強的示范效應,贏得了良好的社會反響。這既是我省對破解“一把手”監督難題所做的一次有益嘗試,也是完善紀檢監察體制,有效預防和懲治腐敗體系的創新之舉。
十八大以來,中央在懲治腐敗問題上態度堅決,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老虎”、“蒼蠅”一起打,構筑起了懲防腐敗的“高壓線”與“防火墻”。我省以重拳反腐的實際行動,廉潔政治的實際成效,贏得了廣大群眾的贊譽。再接再厲開新局,需要我們緊密結合實際,不折不扣貫徹中央精神,不斷創新黨的紀檢監察體制,全面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
眾所周知,“一把手”在權力行使過程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如何實現對其有效監督,是黨內監督的重中之重,也是確保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關鍵。述廉就是對領導干部進行黨內監督的一項重要制度,但以往作為領導干部述職的一項附帶內容,容易被“輕描淡寫”。此次公開述廉,單獨作為一個專題鄭重進行,不回避敏感問題、私密問題,要接受評議和質詢,之后還有審計跟進,如果故意隱瞞、回避重要情況將受到黨紀處理。述廉動真格,體現了黨對于人民的負責、對干部的愛護。嚴明黨紀能夠讓“一把手”們時刻警醒,繃緊廉潔自律之弦、作風建設之弦和勤勉工作之弦,不濫用手中的權力,不觸碰黨紀國法的高壓線。
“貪似火,無制則燎原;欲如水,不遏必滔天”,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才能更好服務人民。開展“一把手”述廉測評質詢,是扎牢制度之籠的一項重要舉措。全省各級黨組織,一定要深刻認識述廉對于預防腐敗的極端重要性,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在述廉問題上實打實、硬碰硬,不管職務多大、地位多高,發現苗頭果斷制止,觸犯黨紀國法絕不姑息。通過述廉制度的進一步嚴格、規范運行,有力促進全省預防和懲治腐敗工作深入開展,營造出更加清正廉潔的政治風氣。
云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