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公權力的運行置于廣大群眾的監督之下,以陽光的操作和程序驅散庸俗的人情網,鏟除滋生辦事找人的土壤。
如今,不管遇到什么事,托人情、找關系幾乎成為常態,成為一種普遍的社會現象和突出的社會問題。孩子上學、生病住院、調動工作……凡此種種,都要到處托朋友找關系,往往讓人心力交瘁。群眾對此頗多詬病,影響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辦事找人”的潛規則能大行其道有其緣由:一方面,現實生活中確實一定程度存在“有人確實好辦事”現象,一些時候不求人很難辦成事。前不久曝光的北漂小伙子回老家辦護照,本來合情合理合法的事情,卻被人為刁難,來回奔波6次。另一方面,是因為源遠流長的“潛規則”使然。講人情、論關系在中國短時間內很難消除,一些人明知道“走后門”違法違規,卻引以為豪。“辦事找人”現象的存在,首先是權力監督缺位而導致社會規則出現問題。少數掌握公權的人利用一些制度上的真空地帶鉆漏洞,把人情當做交易的籌碼,想方設法“暗箱操作”、打“擦邊球”來破壞規則,謀取私利。
“不找人難辦事”本質上是一種反法治的現象,影響了社會秩序,給“無權無勢”、沒“關系”、沒“背景”的普通群眾帶來無奈和焦慮。必須打破“不找人難辦事”的“潛規則”,做到符合規定的事情能夠按照規定來辦,不符合規定的事情無論找什么關系也沒有“后門”可走。
要實現大多老百姓辦事不用找人的愿望,首先應完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用制度的剛性約束杜絕社會規則中的漏洞,使公職人員行使自己權力時,不折不扣、原原本本地按章辦事,不能“通融”、“靈活處理”,讓投機者無機可乘。其次,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國家公職人員問責制,對公權力加以嚴格的限制和監督。讓辦事的程序更加公開透明,讓公共服務信息更加對稱,使公權力的運行置于廣大群眾的監督之下,以陽光的操作和程序驅散庸俗的人情網,鏟除滋生辦事找人的土壤。最后,還要加強教育,引導公眾樹立法律至上、規則第一的理念,切實轉變“求人思維”,讓制度文化代替“人情”文化,讓“潛規則”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李世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