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暢達溝通渠道
易暉
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正成為傾聽群眾意見、改進執法工作的有效途徑。杜絕一切“攔卡堵截”正常上訪人員的錯誤做法,堅決杜絕違法限制或變相限制上訪人員人身自由的行為,彰顯了依法治國的理念,而且將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的民主權利。
信訪在民間俗稱上訪,是一種古老的民意表達方式。早在堯舜時就在朝前樹立旌幡,各交通要道都豎立“謗木”,讓民眾在旌下或“謗木”上陳述對政務的建言和批評。所謂“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體現的是民本思想與現代民主理念有共通之處。
健全的民主制度與偏激的民粹思潮不相容。在依法治國的社會,不能片面鼓勵“信訪不信法”。有學者認為,民主是法治的副產品,法庭給控辯雙方提供平等的話語權,就是一種民主啟蒙教育。在樹立法律的權威,將涉法涉訴信訪問題依法處理的同時,中央和國家機關來訪接待部門已明確對應到而未到省級職能部門反映訴求的,或者省級職能部門正在處理且未超出法定處理期限的,或者信訪事項已經依法終結的,不予受理。這些細化而可行的新舉措將剝離上訪的人治色彩,導向法治和民主的軌道。然而,對于大量未涉法的正常訴求,仍需敞開大門,通過熱線電話、網上信訪、視頻接訪、開通綠色通道等措施,為群眾提供暢通便捷的渠道。
新形勢下的信訪工作是黨的群眾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送上門來的群眾工作,是帶著民族DNA基因的“中國式民主”。杜絕一切“攔卡堵截”正常上訪人員的錯誤做法,以及推廣建立“信訪事項辦理群眾滿意度評價體系”,將法治和民主、信訪工作和群眾工作融為一體,倒逼各地提高解決信訪問題的效率,把矛盾和問題及時化解在本級和屬地,用踐行群眾路線的方式防止矛盾上行。
人民民主以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完善信訪制度,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渠道,即是完善人民民主。民主并非哪個國家的特供品,從信訪制度的演變完善就可以看到非暴力、重協商的“中國式民主”在逐漸成熟,這對于堅定我們的道路自信,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