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背景
7月23日,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和省司法廳、省政府法制辦等相關單位舉行面商會,對省十二屆人大二次會議重點建議《關于加強法律顧問工作的建議》進行了專題面商。
話題
如何積極推進政府和企業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如何讓法律顧問在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協商的決策防控機制建設中發揮最大作用?
尷尬
法律顧問“顧”而不“問”
參與日常事務的廣度和深度不夠
“法律顧問的作用應該體現在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協商,其最大的魅力就是防患于未然,但遺憾的是,在實踐中法律顧問往往擔任著‘救火員’的尷尬角色。”在省人大內司委和省司法廳等相關部門23日舉行的省十二屆人大二次會議重點建議《關于加強法律顧問工作的建議》面商會上,建議提交者之一孫學華代表的發言引起大家共鳴。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將“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作為建設法治中國的重要舉措之一。省委、省政府也出臺文件,對健全和完善政府法律顧問提出明確要求,明確縣以上政府都要建立律師擔任政府法律顧問制度。但是,在實踐中,由于思想認識不到位、重視程度不夠、經費保障不足等諸多原因,法律顧問工作推進緩慢,法律顧問職能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針對這些問題,孫學華等4名省人大代表經過充分調研,在省十二屆人大二次會議上提交了《關于加強法律顧問工作的建議》,《建議》被列為重點建議進行督辦。
“一些政府部門、企業領導還沒有充分認識法律顧問在服務政府依法行政、企業依法經營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對法律顧問工作不重視。”《建議》一針見血指出,目前,一些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聘請法律顧問,意識還普遍停留在提供訴訟服務的事后補救上,不少單位法律顧問的工作還局限于提供法律咨詢、起草審查合同、代理訴訟案件等一些傳統法律服務上,在重大項目建設、重要問題決策上沒有發揮作用。許多地方的法律顧問參與日常事務的廣度和深度都不夠,法律顧問流于形式,“顧”而不“問”。
現狀
推進情況參差不齊
一些單位、部門成薄弱環節
為推進《關于加強法律顧問工作的建議》的辦理,省司法廳深入昆明、曲靖、文山3個州市以及74個省屬律師事務所,對全省法律顧問工作,特別是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現狀進行了調研。
調研顯示,自2005年至今,省政府先后聘任了四任法律顧問,共聘任法律顧問23人;在52個省級政府部門中,共聘請法律顧問79名,5個部門設立了法律顧問專門機構;全省16個州市政府均已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共聘任法律顧問127人,14個州市設立了法律顧問專門機構;129個縣市區政府中,有101個建立了法律顧問制度,共聘任法律顧問303人,62個縣市區設立了法律顧問專門機構;在鄉鎮一級政府,絕大部分未建立法律顧問制度。
而在企業方面,大部分省屬國有企業都聘請了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其中,有的企業還設立了專職總法律顧問和兼職總法律顧問,有的企業實現了法律事務機構的獨立;州市縣屬國有企業由于總體體量偏小,推進法律顧問制度的情況參差不齊。在數量眾多的中小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中,還有相當多的企業不重視依法經營管理和事前防范,習慣于傳統的管理方式,不愿意聘請法律顧問。
參與提交《關于加強法律顧問工作的建議》的另兩位代表李琪、韓偉也表示,醫患糾紛、校園安全、職工維權等事件頻頻發生,說明醫院、學校和企業對法律顧問充滿需求,同時,這些單位也是法律顧問推進的薄弱環節。
原因
保障不足難以為繼
缺乏制度、經費和服務人員
“由于法律顧問屬于地方事權,不強制推行,國家層面一直沒有出臺具體規范法律顧問工作的制度,許多地方特別是州市和縣市區政府都是摸著石頭過河,參照好的模式和做法進行。”省政府法制辦法律顧問處處長劉純認為,法律顧問工作推進參差不齊的原因是缺乏剛性制度保障和實施的具體依據。
省司法廳廳長馬繼延則認為,缺乏經費保障和人才支撐,讓法律顧問失去了源頭活水。他認為,目前政府購買法律服務尚在初級探索階段,購買法律服務的領域、種類有待進一步深化。從全省的情況來看,雖然省、州市級政府部門安排了一定的法律顧問經費,但律師為縣級政府和部門擔任法律顧問大部分都是免費,為鄉(鎮)政府和村(居)委會基本上都是義務提供法律服務,法律顧問制度缺乏后續支撐。
另一方面,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需要法律服務人員作為支撐。但全省7000余名律師主要集中在昆明和州市政府所在地,欠發達地區法律服務人員嚴重不足,全省129個縣市區中還有13個縣只有1名律師,鄉(鎮)和村(居)委員會法律服務人員嚴重匱乏。
馬繼延還指出,對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的落實不到位,也不同程度造成了法律顧問工作的遲緩。如文件明確提出了將司法行政機關開展律師培訓經費列入中央和地方財政預算,加強州、市和縣、市、區律師管理工作力量,對貧困縣區的國資律師事務所繼續給予財政支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但在實際操作中,這些政策措施往往很難得到落實。
推進
多措并舉強化落實
推動法律顧問制度普遍建立
盡管面臨諸多困難,各方都在為法律顧問制度的全面推行積極努力。
據介紹,省政府法制辦下一步將在健全政府法律顧問機構的基礎上,爭取以省政府文件出臺關于加強全省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意見,并以省政府規章或文件出臺法律顧問工作規定,推動法律顧問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同時,構建全省法律顧問人選專家庫,建立政府法律顧問服務政府采購制度和法律顧問績效考評制度。
省財政廳將進一步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將涉及勞動及社會保障等民生領域的公共法律服務產品、項目和公益性法律服務活動納入政府購買服務范圍,全力保障法律顧問經費。
省國資委正抓緊研究起草加強企業法治工作的指導意見,對全面開展企業法律顧問和加強企業法治工作等進行規范。
省司法廳將繼續推動律師參與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力爭在今年內實現省、州(市)、縣(市、區)三級政府普遍建立律師擔任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制度。同時,將在全省縣、鄉和村(居)委會開展法律服務中心、法律服務工作站、法律服務窗口建設,制定全省一社區一律師、一村委會一法律服務工作者實施方案,積極推進村(居)委會法律顧問制度建設,力爭用三年時間,基本建立起覆蓋全省城鄉的法律顧問體系。
熱烈的商討中,與會人員對推進法律顧問制度提出了建議。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政策法規處副處長鄒學偉建議,進一步整合法律服務資源,加強供需對接,不斷推動中小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法律顧問工作的開展。孫學華代表建議,加強職業道德教育,促進廣大法律顧問處理好維護權益與忠于法律的關系。
記者 陳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