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日,昆明市住建局發布“關于審驗發放房地產經紀機構從業備案證的公示”,共有172家房地產經紀機構通過2014年度審驗合格,有效期至明年10月27日。具體名單可查詢公示。
按照2011年4月1日實施的《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房地產經紀機構是指依法設立、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的中介服務機構。房地產經紀機構可設立分支機構,并應在其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營業執照和備案證明文件;服務項目、內容、標準;收費項目、依據、標準;交易資金監管方式;信用檔案查詢方式、投訴電話及12358價格舉報電話;政府主管部門或者行業組織制定的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房屋買賣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示范文本等內容。
本報記者 張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