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看《人民日報》的一則“今日談”,說的是云南省在脫貧攻堅中作出決策,不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生態脆弱的地區修筑高速公路。主要的考慮是,“在這里修筑高速公路不僅投入巨大、經濟效益低,更重要的是必定要大規模開挖山體、毀壞森林,給原本脆弱的生態環境造成新的破壞。”值得一提的是,放棄修高速,并不意味著放棄改善當地的交通條件。對于怒江州來說,脫貧攻堅的任務極其繁重,修路無疑是致富的基本條件之一。但是,摘窮帽,求發展,并非只有一個解決辦法。考慮到當地的生態環境承受力,怒江沒有急著上項目,建高速,而是選擇了完善交通的變通之策。因地制宜,充分考量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甚至適時地讓發展的節奏與生態承受的能力“合拍”,放棄暫時不適合上馬的項目,此番考量取舍,正是對綠色發展理念實實在在的踐行。
云南的自然生態環境讓人引以為傲,講起來也是如數家珍,尤其是對高原湖泊持續多年的治理和保護,對環境質量的全面整治和提升,對生態文明綜合評價指標體系的健全和完善,正是對“綠色發展”理念的真切踐行。然而,治理和整頓永遠不是一勞永逸的工作,比如,不久前,撫仙湖沿湖的餐飲、酒店、農家樂又在制造著生產生活污水和垃圾,玉溪市隨后進行整治和處理,才制止了部分“破壞”生態的行為;再說以前,滇池曾在發展的顧此失彼中逐漸黯淡下來,如今從牛欄江引水,滇池水質已有明顯改善,但是治理依然前路漫漫。這種情況在全國并不少見,一些依山傍水的美麗鄉村,因為工業發展倉促上馬高污染項目,或是發展旅游業的同時沒有注意對生態環境的有效保護。所以,口號喊的是綠色發展,但走的還是粗放發展罔顧環境的老路,這無異于是掛羊頭賣狗肉,知與行嚴重分離。
2015年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云南考察工作時指出:“經濟要發展,但不能以破壞生態環境為代價。”這是云南實現綠色發展的基本要求和原則,云南具有生態多樣性的優勢,但生態環境脆弱,一旦被破壞,基本不可逆轉,出于對怒江修建高速公路生態成本的計算,先放棄新建,轉而尋找其他良策,至少表現出了一種審慎的態度,將“綠色”融入發展理念及其全過程,應當如此作為。當然,為此決定點贊,并不是對守著青山綠水不動彈的默許和鼓動,而是強調,經濟發展與生態文明建設是相輔相成的,丟了生態環境,經濟發展是無源之水,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必將倒逼生產方式轉型。其中,就包含對發展的研究判斷,對項目的評估取舍。
樂見“綠色”種在心里,更期待綠色發展理念得到更好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