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壤污染與大氣污染、水污染并列為全球三大環境要素污染問題。土壤污染不像大氣污染、水污染那樣清晰可辨,需要對土壤樣品分析、農產品檢測,甚至人畜健康的影響研究才能確定,所以土壤污染問題具有隱蔽性。
目前,全省土壤環境質量以無污染、輕微污染和輕度污染為主,少數地點受到中度和重度污染;無機物是影響全省土壤環境質量的主要因素,主要污染物為鎳、銅、砷。總體來看,云南的土壤環境質量還不算太差,但是對照云南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目標定位,土壤污染問題就不是小問題,這不僅關系到生態環境,而且關系到高原特色農業發展,農產品的安全。與此同時,還要注意,我省是有色金屬王國,開展好土壤污染防治,還需要考慮到有色金屬資源開發與土壤環境保護的問題。
為加強治理土壤污染問題,國務院向社會公開《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這是繼“大氣十條”、“水十條”發布實施后,出臺的“土十條”。“土十條”首次提出了我國土壤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標,提出以農用地中的耕地和建設用地中的污染地塊為重點,“堅決守住影響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的土壤環境質量底線”。
按照“土十條”的目標和主要指標,開展好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必須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明確農用地、建設用地如何管理,土壤污染預防、污染治理與修復的各項具體指標,明確處罰標準,讓各項數字指標、違法行為、責任主體一目了然;其次,配合土壤污染防治,應細化我省有色金屬資源開發與利用的規定,對偷排、隨意傾倒的行為要從重處罰,從源頭上做好預防和治理工作。
要靠“看得見”的手段,通過監管和社會監督,形成治理的合力。幾年前,媒體曾揭露報道曲靖某公司隨意傾倒工業廢料鉻渣導致土壤污染的事件,事件曾引起社會關注,通過媒體報道、公眾監督,相關責任人被逮捕,按司法程序接受處理,通過及時的善后處理,污染得以遏制。
“看不見”的污染不能越發任其發展,需要更加有力的措施來防治,唯有法律法規劃出紅線,政府部門各司其職,社會公眾擦亮眼睛,才能用有形之手遏制住污染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