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尹瑞峰/文 李秋明/圖
學習先進模范,弘揚法治精神。近日,由省委宣傳部、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共同舉辦的云南省模范法院和模范法官先進事跡報告會在海埂會堂舉行。
玉龍縣法院、楚雄市法院、官渡區法院三個先進集體,杜躍林、鄧興、余華芬三位優秀法官分別以《為了玉龍雪山下這片凈土》《薪火相傳的法治力量》《土橋村里的大法官》《做一塊不差毫厘的法治方磚》《一個傈僳族法官的中國夢》和《忠誠擔當·心在百姓》為題,用樸實的語言、真摯的情感,從不同角度,通過一項項具體工作,一樁樁所辦案件,一件件樸實小事,講述了人民法官忠誠履職、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感人事跡。
做一個有堅定法治信仰的優秀法官
“要成為一名優秀的法官,應當做一個堅定法治信仰、忠于崇高信仰的人。”站在演講臺上,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庭長杜躍林聲音洪亮堅定。
出生于1963年的他,經歷了文化大革命,在那個法治遭踐踏、人民生命財產得不到保障的年代,他的內心種下了一個愿望——“我盼望著自己的國家能夠成為一個法治國家”。
上大學時,他毫不猶豫地選擇了法學專業。畢業后,他如愿分配到法院工作。多年以來,他堅守在法官的崗位上,努力追求著自己的夢想。
有一次,杜躍林審理一個案件,被告是一家國有企業,確實侵犯了一個外國公司的知識產權,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即將判決時,卻遭到了領導打招呼強行干涉,一個親戚也受原告之托幫忙求情。“作為一名法官,我必須平等公正地對待各方當事人。”在內心反復糾結、掙扎之后,他依法判決原告勝訴。
正是法治信仰的力量,讓他秉持公正進行判決。幾十年來,杜躍林審理或者參與審理的案件總計近萬件,沒有一件鬧訪纏訴的。杜躍林說:“我堅信只要堅守法治理想,正義的陽光一定會普照大地。”
堅守理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風順,有風霜雨雪,有疲憊汗水,甚至有鮮血和眼淚。
1998年9月12日晚,楚雄市人民法院干警楊建宇在楚雄市桃源湖,為制止氣焰囂張的不法分子行兇殺人,挺身而出,為維護正義,解救群眾,與持刀歹徒展開搏斗。群眾獲救了,楊建宇卻獻出了寶貴的生命。
2010年5月,楚雄市三街鎮螞蝗菁村有兩兄弟因為田產糾紛大打出手,彝族老法官李國文帶著年輕法官趙建新來到當事人家里送達應訴材料,沒想到作為被告的哥哥蠻不講理,抽出砍柴刀就朝法官撲過來。千鈞一發之際,李國文和趙建新奮力將刀奪下。一個星期以后,他們再次來到當事人家里,并請來了村子里德高望重的老人,在老人的主持下,李國文用彝話與被告的哥哥反復溝通,案子最終得到了妥善處理。
正是有了這樣一群法官,他們有公道正派、執法為民的公仆情懷,無私奉獻、恪盡職守的敬業精神,忠于憲法和法律、維護公平正義的浩然正氣,讓我們邁向法治國家的腳步更加從容、穩健。
將每一個案件打造成公平正義的方磚
“判案是法官的主業,無論案件大小,都應該閃耀著公平正義的光芒。”法官們這樣說,也這樣做。
福貢縣人民法院副院長鄧興是一名傈僳族法官。2010年8月,他審理一個用水糾紛案件時,原告利用親戚是縣領導的關系威脅鄧興。經過仔細查看現場,鄧興發現原告屬于典型的“惡人先告狀”。鄧興依法進行調解,但原告就是不接受。這時,鄧興接到了縣里某領導的電話,果然是原告的親戚。“請相信我一定會依法辦事!”鄧興頂住領導的壓力,依據法律和事實,判決這位領導的親戚敗訴,最終被二審維持原判。
“再小的案件,對老百姓來說都是天大的案件。我辦的每一個案件,都要無愧于黨和各級組織對我的信任,無愧于我對法律的堅定信念,所以我會把每一個案件辦到老百姓心坎上。”鄧興說。
法治維護群眾切身利益,更護航一方發展。玉龍雪山自然保護區分布著含較高品位的鉑金礦脈,少數利益熏心的不法分子蠱惑當地一些貧困群眾,向神圣的雪山伸出了貪婪的魔爪。他們不僅挖礦洞,破壞雪山植被,而且使用劇毒化學物品作為催化劑提煉金礦,對水源安全造成嚴重威脅。
2011年,玉龍縣人民法院全力投入“金礦治理嚴打”行動,一個月內,集中受理了十多起系列案件。法官們傾盡心力,多方奔走,克服鑒定難、審理難、法律適用難和人情關系的巨大考驗,頂住重重壓力,最終從嚴、從快、依法公正地對金礦系列案件做出判決,極大地震懾了盜采玉龍雪山金礦的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地保護了綠水青山。
把每一個案件辦成鐵案,才能真正實現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義。宣威市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余華芬,從事法院工作已經整整28年。
如今,她所在的庭負責監督檢查各類案件的質量。為確保案件的“出口”不出問題,她與全庭人員一起,無論是一般案件的評查還是重點案件的評查,無論是電子卷宗的評查還是紙質卷宗的評查,都一一認真檢查。
2015年,她在審核各個法庭上報的數據時,發現有些法庭的數據有“水分”。但她不怕得罪人,通過調案件,一點一點把“水分”擠掉,最終向院黨組交出了一份詳細的報告。28年來,余華芬主審了各種類型的案件,無數次面對權與法、情與法、錢與法的較量和考驗,但她始終堅信:要當一名合格的法官,就必須勇于擔當,公正辦案。
把司法為民書寫在廣袤的云嶺大地上
“化解一個矛盾,增進一次社會和諧;審理好一件案子,增加一份群眾認同;服務一次百姓,點滴的付出和努力會贏得更多民心。”這是法官們的共同心聲。
“你現在是法官了,做什么事情,都要設身處地為老百姓著想。要對得起良心,對得起黨!”福貢縣人民法院副院長鄧興始終記得穿上法官服那一刻父親的殷殷叮囑。
下鄉巡回辦案,他和同事們背著幾十斤重的國徽、布標、各種標牌、電腦、打印機、卷宗,走幾十里山路,不管刮風下雨,堅持一定要到現場。“如果不到現場,老百姓會認為我們高高在上,坐在辦公室里就把案子斷了,他們不服。”他說。
天平在胸,百姓在心。只有心中裝著百姓,才能對黨忠誠,才能勇于擔當。
2014年,玉龍縣人民法院在清理執行積案中,發現一個15年前的執行案,因為被執行人下落不明一直中止,盡管標的僅2000元,但我們的執行法官卻沒有放棄。3名干警立即前往金沙江邊當事人居住的一個小山村,第一天乘車近200公里,第二天又翻越3座大山、徒步6個小時趕到目的地,卻獲知當事人在鄰村打工。雖然干警們已疲憊不堪,但他們繼續趕了兩個多小時山路,找到了被執行人,最終將這2000元執行款執行到位??呻S之而來的問題是,事隔15年,申請人現在的住址信息無從知曉。執行法官卻不氣餒,他們盡心盡力多方尋訪申請人訊息。當這筆執行款送到申請人手中時,申請人激動地說:“人民法院對案件負責、對法律負責的精神太值得敬佩了!”
“隔山看得見,相會要半天”,這是云南邊遠山區各族群眾分散居住狀況的真實寫照,一部分少數民族群眾只會說當地民族語言,不會講漢語,這給法官們開展工作造成了極大障礙。
為此,玉龍縣人民法院變“被動式坐堂審案”為“主動式巡回辦案”,變“群眾上訪”為“法官下訪”,利用雙休日、節假日、逢街天,把法庭搬到老百姓身邊,在鄉村曬場、農家院落、中小學校設立臨時法庭或流動法庭,就地立案,就地審理,當場調解,當庭結案。近年來民商事案件調撤率達75%,人民法庭調撤率達90%。
邁出的是腳步,帶回的是民心;俯下的是腰板,樹起的是信仰。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法院院長孫敏說:“在共和國法治建設的道路上,我們會始終朝著讓人民群眾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不忘初心,繼續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