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李克強總理在全國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yōu)化服務改革電視電話會議上說,屋漏在上,知之在下,督查不能光聽匯報,要更多直接聽取人民群眾呼聲,從中了解真實情況、找到癥結和痛點,“動真格”整改;敷衍塞責、延誤改革、整改不力的要嚴肅問責。
當前,督查已成為當前政府抓落實、促發(fā)展的一大利器,通過全方位、全覆蓋的督查,既可以了解到各地各部門開展工作的實際情況,又可以發(fā)揮強大的震懾作用,督促干部盡職履責,提升政府執(zhí)行力和公信力。
督查的目的在于讓政策落地,讓老百姓擁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所以,督查不能僅僅停留在看資料、聽匯報上,而是要實地走訪看效果,聽民聲、察民意,方能知民情、解民憂。否則,各地工作很容易出現“一律高度重視、一律嚴肅追究、一律成效顯著”的情況,掩蓋實際存在的問題,削減政策的功效。
用好督察利器,就是要把準脈搏,把群眾呼聲當作第一信號,把群眾需要當作第一選擇,把群眾利益當作第一考慮,把群眾滿意當作第一標準。在督查工作中,要多深入基層、深入群眾,細致觀察、認真記錄,努力掌握第一手資料,不能走馬觀花,更不能道聽途說,要真真實實、原原本本地了解基層落實情況;要樹立群眾意識、問題意識,堅持“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在哪里,督查工作的觸角就延伸到哪里”的原則,確保督查發(fā)揮實效。
督查是為了發(fā)現和解決問題,其威力更多體現在嚴厲的問責上。針對督查中發(fā)現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要嚴肅問責,絕不姑息。用督查倒逼問責,用問責喚醒責任,才能讓國家政策在基層落地生根、開花結果。
趙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