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8日,記者從云南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報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此次污染源普查掌握了云南省各類污染物的排放情況,與2007年第一次開展的全國污染源普查相比,我省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取得了巨大進步。
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國情調查,是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基礎性和全局性工作。2017年至2019年,省生態環境廳、省統計局、省農業農村廳等15個單位和部門聯合開展了云南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本次普查摸清了全省各類污染源的基本情況,各類污染源的數量、結構和分布狀況。
2017年底,全省普查對象數量58395個(不含移動源)。其中,工業源30747個、畜禽規模養殖場11077個、生活源15190個、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1236個。從移動源來講,全省機動車保有量1265.54萬輛、工程機械保有量12.60萬臺、農業機械柴油總動力1513.80萬千瓦、全年鐵路內燃機車燃油消耗量3170噸、民航起降架次51.29萬架次。掌握了水污染物、大氣污染物、部分行業和部分領域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的情況。2017年,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為1.71億噸,綜合利用量為7040.03萬噸,處置量為8866.67萬噸,當年存儲量為1485.25萬噸。
普查結果顯示,10年來,我省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取得了巨大進步。工業企業廢水處理設施數量增長1.39倍,工業企業脫硫、除塵等設施數量分別增長6.68倍、2.12倍。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成效顯著,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數量增加了4.67倍,處理能力增加了2.58倍,實際污水處理量增加了2.93倍;生活垃圾處置廠增加了95座,其中,垃圾焚燒廠的數量增加了45個,焚燒處理量增長了119倍,焚燒處理量比例由2.07%提高到了34.20%。危險廢物集中利用處置廠增加了14個,設計處置能力增加了88798噸/年,增長7倍。集中處置利用量增加了37959噸,增長12.3倍。
目前,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已基本結束,我省建立了覆蓋5.84萬個普查對象的重點污染源檔案和污染源信息數據庫,普查成果已經廣泛應用于污染防治攻堅戰,為“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污染防治提供基礎支撐,為生態環境保護綜合決策提供技術支撐。
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標準時點是2017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是2017年度,經歷了前期準備、全面普查和總結發布三個階段,對工業源、農業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生活源、移動源等5大污染源開展普查。其中,對5萬余個生產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進行了全面調查,摸清了我省各類污染源的數量、行業和地區分布、主要污染物產生、排放和處理情況,建立健全了重點污染源檔案,達到了預期目標。
通過普查建成了包括清查名錄庫、普查數據庫、電子檔案庫等在內的云南省污染源普查規范統一的數據庫,形成了云南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一張圖”,搞清了我省境內普查對象的空間分布情況。充分利用信息技術,以環保專網為載體,搭建了覆蓋全省的一系列信息化系統,提升了云南污染源管理信息化水平。培養鍛煉了一批具有生態環保鐵軍精神的業務骨干,還進一步提高了全民環保意識。(記者 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