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體要求,旗幟鮮明地規定了我們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正確政治方向。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了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體要求:“必須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堅持改革創新,突出堅持和完善支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著力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加強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保證。” 這一總體要求,旗幟鮮明地規定了我們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正確政治方向。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重要講話中,特別強調“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既是一項長期戰略任務,又是一個重大現實課題”,因而必須增強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堅定信心,保持定力,銳意進取,開拓創新,完成好四中全會確定的各項任務,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保證。
抓住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根和魂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政治方向是黨生存發展第一位的問題,事關黨的前途命運和事業興衰成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黨和人民在長期實踐探索中形成的科學制度體系,我國國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動都依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展開,我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及其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因此,我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朝著什么方向走,這是一個帶有根本性的問題。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根和魂。
2013年11月12日,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中指出:“國家治理體系是在黨領導下管理國家的制度體系,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等各領域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緊密相連、相互協調的國家制度;國家治理能力則是運用國家制度管理社會各方面事務的能力,包括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各個方面。”現代國家治理體系作為一個有機聯系的系統,其基本結構是由價值、制度和行動三個層面構成的。價值居于頂端,制度居于中間,行動則位于底端。價值位于現代國家治理體系基本結構的頂端,它是國家治理體系基本結構的指導理念和原則。我們治國理政的本根,就是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我們思想上必須十分明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基本理念和基本價值原則上,必須旗幟鮮明地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絕不是西方化、資本主義化!
尤其值得高度關注的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制度、國家治理體系中的一個貫通全局、覆蓋全局、指導全局的重大指導原則。抓住了這三者的有機統一,就抓住了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根和魂。
把“三者的有機統一”貫穿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全過程
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就是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價值原則上,堅持黨和國家最高政治領導力量同國家的主人和歷史的創造者、同國家治理領域一場廣泛深刻的革命的統一;就是堅持我們國家諸多制度優勢中最重要的黨的領導優勢、人民當家作主的優勢、全面依法治國優勢這三大優勢的協同和疊加;就是堅持把黨的領導作為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把人民當家作主作為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特征,把依法治國作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式,推動這三者統一于我國國家制度建設和治理能力的偉大實踐。
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在新時代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進程,就是要聚焦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更加自覺而堅定地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把黨的領導切實體現到國家治理的全方位領域和各個環節中。
實現基本理念和基本價值原則與治理能力的良性互動
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根本目的是在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日趨完善的基礎上,提升國家治理能力和水平,實現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我國的國家治理體系構建和完善,以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為基本理念和基本價值原則,以堅持和完善支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13個部分以及必須堅持和鞏固的根本點作為支撐和保障。這一切,都要建立在制度的制定、執行和落實上。作為國家治理體系的行動表現為政策的形式,具體包括政策制定和政策執行兩個層面。政策是基本理念和基本價值原則的集中體現,制度是反映基本理念和基本價值原則的具體形態和載體。在國家治理的過程中,實現國家治理的高效有序、良性發展,依賴于具體的政策制定和執行。政策制定是國家治理體系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價值原則輸出的重要方式,是國家治理過程中的制度展開。這就要求我們,在實現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過程中,要高度重視促成基本理念和基本價值原則與治理能力的良性互動。因為,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這一基本理念和基本價值原則,堅持和完善支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13個部分的制度體系以及必須堅持和鞏固的根本點,都必須真正落實到具體的行動之中,而行動的成效則體現在具體的政策執行之中。集中反映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優越性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價值原則、國家治理的完善的制度體系,都要依賴于具體的政策執行。
2014年2月17日,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專題研討班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國家的制度和制度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兩者相輔相成,單靠哪一個治理國家都不行。治理國家,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長遠性作用的。然而,沒有有效的治理能力,再好的制度也難以發揮作用。同時,還要看到,國家治理體系和國家治理能力雖然有緊密聯系,但又不是一碼事,不是國家治理體系越完善,國家治理能力自然而然就越強。”由此可見,我們在推進國家治理的制度體系日臻完善的過程中,切不可忽視作為現代國家治理體系有機聯系而又居于底端的行動能力。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一些突出問題亟待解決,發展質量和效益還不高,創新能力不夠強,生態環境保護任重道遠,社會服務體系不健全,民生領域還有不少短板,全面依法治國任務依然繁重,等等。習近平總書記認為,這些問題同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直接或間接相關,要從根本上加以解決,就必須對體制和機構進行調整和完善,以推動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等領域改革持續深化,加快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正因為如此,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聚焦“堅持”和“完善”這一對關鍵詞,明確了各項制度必須堅持和鞏固的根本點、完善和發展的方向,并作出工作部署,既堅持了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價值原則,堅定了正確的政治方向;又提出了提高治理能力、提升治理水平的目標要求。只要我們堅定按照《決定》的部署,實現基本理念和基本價值原則與治理能力的良性互動,就能夠在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征程中創造新的輝煌。(作者系中共云南省委黨校副校長、教授歐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