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1月14日從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2021年版)重大政策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由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等20個部門起草的《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2021年版)》于2021年12月印發實施,將在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推動發展成果全民共享、推進全省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等方面發揮重大作用。
《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2021年版)》明確了現階段我省提供基本公共服務項目的基礎標準,涵蓋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七有”,以及優軍服務保障、文化服務保障“兩個保障”,共9個方面、22大類、81個服務項目。為了增強群眾對實施標準的可讀性、責任單位的可操作性,同時也便于社會各界對照監督,實施標準明確和細化了每個項目的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政策依據、支出責任、牽頭責任單位和服務流程。較國家服務項目,我省增加了農村適齡婦女宮頸癌和乳腺癌篩查,該項目在云南已實施多年,對提高農村婦女健康水平發揮了重要作用。
《實施標準》明確了現階段各級政府必須予以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務項目范圍和底線標準,讓各級政府對現階段保障基本民生“重點要保什么”“保到什么程度”做到心中有數。作為健全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的基礎標準,將為各行業主管部門完善本領域的相關服務標準規范、各地確定本地區的實施標準、基層服務機構實行標準化服務流程管理提供重要依據。“我省將在2022年把其他各項公共服務進一步加以標準化。”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有關負責人介紹。
針對教育問題,《實施標準》中包括了學前、義務、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的資助項目。學前教育階段,按照“地方現行、中央補助”原則,由地方政府對普惠性幼兒園在園家庭經濟困難兒童進行資助;義務教育階段,通過統一的城鄉“兩免一補”政策,對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實施免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助生活費,對農村義務教育學生提供營養改善補助;普通高中階段,為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國家助學金,對原建檔立卡貧困戶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雜費;中等職業教育方面,對所有農村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費和提供國家助學金。(記者 楊抒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