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省財政廳聯合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11個部門共同印發《云南省財政支持中藥材產業若干政策措施》,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措施》主要包括支持中藥材種業發展、支持中藥材產業規范化發展、支持中藥材產業設施化提升等8個方面的內容。在支持中藥材種業發展方面,對新通過省級有關部門認定及生產使用部門認可的藥用植物新品種,且推廣種植5000畝以上的,每個品種給予30萬元的補助。推進“云藥之鄉”建設和提質增效,對績效綜合考評前10位的,給予具體承擔建設任務的單位10萬元獎勵。支持云南省現代種業、現代設施農業和林下經濟重點項目和生物醫藥領域科技項目中符合條件的中藥材產業項目。支持建設集中連片大宗道地藥材良種繁育基地等。
為推動中藥材產業的規范化發展,《政策措施》明確,將加強科技特派團服務,對選派的省級科技特派團,每個團按照不高于200萬元的標準給予項目支持。支持“云藥之鄉”與省級人才(團隊)開展結對幫扶,每年給予20萬元財政經費支持。
支持中藥材產業設施化提升。將推進中藥材產業種植養殖設施化提升,提高機械化程度,對符合中央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范圍的按規定予以補貼。同時,對年度內新增符合支持范圍的設施農業資產性投資給予一次性獎補,并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新增用于設施農業生產經營所必需的基礎設施、固定資產設備的貸款予以貼息。
為提升中藥材的加工能力水平,《政策措施》明確,將通過農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項目支持各類經營主體進行產地初加工工藝提升及應用,并對符合條件的中藥材產地初加工及趁鮮加工和精深加工項目予以補助。
支持中藥材市場體系建設,統籌現有資金預算,支持建立健全中藥材供應鏈、公共服務及信息化追溯平臺,加強現代化高標準中藥材交易市場等建設,重點布局“1+N”市場交易體系,做強國內中藥材交易和進出口中藥材貿易。
支持中藥材產業三產融合發展。支持中藥材產業延鏈、補鏈、強鏈,通過以獎代補、經營獎補、貸款貼息、購買服務等方式,實施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同時,對新獲得臨床研究批件或默示許可的中藥品種,每個按照臨床前研究階段研發費用的2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新獲得國家新藥證書或生產批件且在本省實現產業化的,每個品種按照臨床研究階段研發費用的2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對開展云南特色中成藥二次開發研究,且3年內實現單品種營業收入增長300%的,單品種按實際研發投入的25%給予獎補,最高不超過300萬元;支持挖掘云南道地中藥材有效成分開發化妝品原料,獲批化妝品新原料的,單個品種按實際研發投入的25%給予獎補,最高不超過50萬元。
為支持中藥材產業標準化品牌化發展,鼓勵科研院所和企業在中藥材種植養殖、加工、倉儲運輸、質量檢測方式方法等方面制定標準,并對中藥材標準、中藥飲片炮制規范進行修訂且新公開發布總數在20個以上的給予補助。支持云藥區域公共品牌打造和宣傳推介。
同時,撬動金融保險協同支持,實施農業信貸擔保獎補,對重點農業項目和其他政策性業務擔保費給予優惠。鼓勵各地因地制宜、自主開展中藥材種植、養殖保險,省級財政將按照相關政策規定給予支持。(記者 楊抒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