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構建法治中國的總體部署
決定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堅持的正確道路、重要原則、重大任務和有力保障。
【一條紅線】 “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決定貫穿全篇的主線。
圍繞這條主線,全文近17000字,3大板塊、7個部分的決定形成一個有機整體,分別為總論,對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論述和部署,以及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和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兩方面有力保障。
【一個目標】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
總目標既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性質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工作重點和總抓手,這是對中國法治建設成功經驗的深刻總結,是對未來中國法治建設的科學定位,也是新時期“法治國家”的“升級版”。
【五個體系】 針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這一全新命題,決定明確提出要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其中,黨內法規體系首次被列入法治建設體系之內。
【五大原則】 決定同時提出了實現總目標必須做到的“五大原則”: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
實現法治中國的根本保證
針對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的關系這一法治建設的核心問題,決定進行了深刻闡述,釋放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加強黨的領導這一明確信號。
圍繞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全會決定提出,必須堅持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同時提出了具體要求——
【三個“統一”】 把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同依法執政基本方式統一起來;把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能、開展工作統一起來;把黨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憲法法律同黨堅持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統一起來。
【四個“善于”】 善于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善于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善于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善于運用民主集中制原則維護中央權威、維護全黨全國團結統一。
決定提出,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并用具體的要求和舉措為“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這一論斷提供了有力支撐。
新華社北京10月28日電(記者 華春雨 羅宇凡)